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旅游行业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的通知
各有关高等院校,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4·13”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,按照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、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要求,以加快酒店业人才培养为切入点,全面促进产教深度融合,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,创新特色人才培养模式,切实提升我省酒店业人才素质和服务质量,根据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海南省酒店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琼旅文函〔2019〕750号)和《关于<海南省酒店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>的补充通知》(琼旅文便函〔2020〕491号)精神,2021年我省继续实施“旺工淡学”旅游人才培养项目。招生对象为酒店业、旅行社、景区景点和旅游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,并完成中职、专科、本科等三个层次学历教育共计5000人招生计划。为组织做好今年旅游行业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学校条件
具备开展相关旅游大类专业学历继续教育的各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,优先支持2020年实施效果较好的学校继续开展。
二、申报专业要求
中职教育主要开设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、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、旅游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;高职(专科)教育主要开设酒店管理、旅游管理、国际邮轮乘务管理、烹饪、会计、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;本科(专升本)教育主要开设酒店管理、旅游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财务管理、会计学等相关专业。每所学校限申报专业数量不多于3个,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300人,申报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800人。省教育厅和省旅文厅可在入选学校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整。
三、人才培养方案要求
(一)人才培养目标。符合海南自贸港建设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、海南旅游行业人才素质提升需求,优化海南旅游人才供给结构,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,明确人才培养目标。
(二)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。符合海南旅游行业季节特点,建立自学为主、辅导为辅、工学结合及校企联合培养的教育机制,试行“双导师”(企业导师和学校指导教师),推行学分制,采用实践技能和操作技能测试为主、校企共同参与的评价方式。鼓励依托酒店企业培训教学资源,共同开设“驻店班”“冠名班”等,促进产教融合校企“双元”育人。
(三)课程设置。课程设置符合海南自贸港与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要求,紧密对接职业标准、教学标准、行业需求、岗位要求、服务流程等,结合旅游行业对人才需求和本项目的定位与要求,合理设计课程的类型、数量、学时、学分和制定课程标准等,突出外语、行业标准、海南特色等。
(四)创新教学模式。符合行业、学生需求,采用现代技术手段,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,创新开展“旺工淡学”“送教入企”和“线上线下融合”等。
(五)创新考核方式。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,制定合理且符合旅游业从业人员特点的考试方式(如操作考核、岗位考核、工作经验、学分置换、免考、证书等)。全面实施“1+X”证书制度的职业教育改革。
四、专业教师队伍要求
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积极聘请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,申报专业的“双师型”教师(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)应占专业课教师总数一半以上。
五、其他要求
各有关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,制定好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书(含专业办学、教学与管理条件、人才培养方案制定、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情况)、《海南省旅游行业人才培养专业汇总表》《海南省旅游行业人才培养项目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》(2020年已批准实施的专业可不再填报人才培养方案)报送至省教育厅,我厅将会同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组织评议后,公布项目培养院校及专业名单。
联系人: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肖 灿,联系电话:65339364,邮箱:xiaocan@hainan.gov.cn。
附件:1.海南省旅游行业人才培养专业汇总表
2.海南省旅游行业人才培养项目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样本)
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
2021年6月1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